索引号: | 01424668-5/2019-00145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发〔2019〕7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19-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
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实际,经依法清理审核,现将90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启东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