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启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法制办 发布时间:2023-11-03 16: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启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他相关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审议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确定重大、复杂、疑难复议案件,负责重大、复杂、疑难复议案件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查、文书送达等事务。

  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委员分为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常任委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人员担任。非常任委员从市内外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内熟悉法律工作的人员中聘任。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

  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行政复议案件、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并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开支。

  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启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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