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68-5/2022-00135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号: | 启司党〔2022〕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彭鹏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关于彭鹏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做好第九批刑罚执行一体化(后续照管)工作“互帮共建”民警派出和接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太湖戒毒所一大队副大队长、四级警长彭鹏同志到我局参加“互帮共建”工作,担任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科长职务,任期为一年,任职期满后,该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启东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7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