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以及《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政规〔2010〕1号),市司法局组织各部门、镇(园区)以及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为止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129件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80件,修改18件,失效6件,废止25件(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列为失效和废止的文件不再执行。列为修改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未完成修改的转为废止文件不再执行。现将清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