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 各直属单位,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做好计划的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要明确单位分管领 导,专人负责,做到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严格落实部门法制审 核、集体讨论审定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度,并按规定向市司法局报 送草案。
二是广泛参与。在起草(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 对合理的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内容,应当在上 报草案时予以说明。特别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 召集相关利益主体召开听证会、论证会,扩大规范性文件的公众 参与度。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和协调、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 件草案,不得上报。
三是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应提前十个 工作日报市司法局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的执行率。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或要求取消计划项目的,应提前一个月 向市司法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报市政府领导批准。对无故未按规 定完成计划项目的起草单位,将予以督查通报。
四是强化审查。对未列入计划的文件项目,市政府原则上不 予审议。确实急需出台而又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按《启东 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启政发〔2017〕7号)规定报批后,由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审查、审议。
附件: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 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文件名称 |
拟制发时间 |
拟草单位 |
1 |
启东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
2020 年 1 月 |
市教育体育局 |
2 |
启东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
2020 年 3 月 |
市城市管理局 |
3 |
启东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
2020 年 4 月 |
市教育体育局 |
4 |
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2020 年 4 月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 |
启东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 |
2020 年 4 月 |
市交通运输局 |
6 |
集中饮用水源地管理办法 |
2020 年 6 月 |
市水务局 |
7 |
启东市旅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暂行办法 |
2020 年 6 月 |
市文广和旅游局 |
8 |
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办法 |
2020 年 9 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9 |
启东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2020 年 9 月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0 |
启东市中小微企业信贷增信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2020 年 12 月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