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68-5/2022-0017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号: 启法宣办〔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11-11 发布日期: 2022-11-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21 16: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园区、街道:

今年以来,全市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拓展提升工程,为认真总结培育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引导广大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数量

从全市各镇、园区、街道登记并公示的“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推荐评选,最终确定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

义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注重品德修养,恪守公道正派。

2.法律素养过硬。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主动参

与“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

3.履行职责到位。担任“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1 年以上。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主动教育引导身边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辅助基层治理、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参与法治创建等活动。

4.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投身法治实践,热心公益事业,在推

进基层法治建设中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升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群众普遍认可。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区镇按照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条件、推荐名额表(见附件1),由区镇(街道)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推荐本地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将“法律明白人”推荐名单汇总到市司法局、“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单汇总到市农业农村局。

2.严格审核。市司法局和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区镇报送的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单、事迹材料等内容,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实地调研和相关部门意见等进行综合评定,拟定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候选名单。

3.媒体公示。将启东市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候选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平台等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选树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选树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推荐,认真把关,防止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各地要严格按照选树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选树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出的“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树得起、立得住、经得起检验。

2.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群众知晓度,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3.落实报送要求。按照《启东市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填报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3-5张人物高清工作照片进行参选。照片要求:清晰度适合公众号及视频投放,能够结合事迹材料反映参选者的工作日常。

“法律明白人”申报表电子档、照片资料发至司法局邮箱:15962732268@qidong.gov.cn。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联系电话:83313651,联系人:吴雅菁。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电子档、照片资料发至农业农村局邮箱:13921659958@qidong.gov.cn。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联系电话:83344628,联系人:汤菊芳。

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1.十佳“法律明白人”申报表

           2.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

           3.启东市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额表

启东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启东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 11日


附件1

十佳“法律明白人”选树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居住地址

村(社区)

手机号码


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主要事迹及受奖励情况(800字以内)


村(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户主)


性别


政治

面貌


文化


出 生

年 月


电 话


地 址


家 庭 成 员

与户主关系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从事何职业
















主要事迹及受奖励情况:1000字以内


村(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额表

单位

法律明白人

学法用法示范户

吕四港镇

1

1

汇龙镇

1

1

南阳镇

1

1

寅阳镇

1

1

近海镇

1

1

北新镇

1

1

海复镇

1

1

惠萍镇

1

1

东海镇

1

1

王鲍镇

1

1

合作镇

1

1

南城区

1


北城区

1


圆陀角

1


启隆镇


1

经济开发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