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68-5/2022-00173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号: | 启法宣办〔2022〕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11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
各镇、园区、街道:
今年以来,全市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拓展提升工程,为认真总结培育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引导广大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数量
从全市各镇、园区、街道登记并公示的“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推荐评选,最终确定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
义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注重品德修养,恪守公道正派。
2.法律素养过硬。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主动参
与“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
3.履行职责到位。担任“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1 年以上。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主动教育引导身边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辅助基层治理、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参与法治创建等活动。
4.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投身法治实践,热心公益事业,在推
进基层法治建设中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升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群众普遍认可。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区镇按照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条件、推荐名额表(见附件1),由区镇(街道)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推荐本地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将“法律明白人”推荐名单汇总到市司法局、“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单汇总到市农业农村局。
2.严格审核。市司法局和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区镇报送的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单、事迹材料等内容,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实地调研和相关部门意见等进行综合评定,拟定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候选名单。
3.媒体公示。将启东市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候选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平台等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选树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选树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推荐,认真把关,防止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各地要严格按照选树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选树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出的“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树得起、立得住、经得起检验。
2.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群众知晓度,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3.落实报送要求。按照《启东市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填报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3-5张人物高清工作照片进行参选。照片要求:清晰度适合公众号及视频投放,能够结合事迹材料反映参选者的工作日常。
“法律明白人”申报表电子档、照片资料发至司法局邮箱:15962732268@qidong.gov.cn。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联系电话:83313651,联系人:吴雅菁。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电子档、照片资料发至农业农村局邮箱:13921659958@qidong.gov.cn。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联系电话:83344628,联系人:汤菊芳。
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1.十佳“法律明白人”申报表
2.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
3.启东市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额表
启东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启东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 11日
附件1
十佳“法律明白人”选树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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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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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村(社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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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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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及受奖励情况(8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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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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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街道)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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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户主)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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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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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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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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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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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关系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从事何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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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及受奖励情况: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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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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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街道)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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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名额表
单位 |
法律明白人 |
学法用法示范户 |
吕四港镇 |
1 |
1 |
汇龙镇 |
1 |
1 |
南阳镇 |
1 |
1 |
寅阳镇 |
1 |
1 |
近海镇 |
1 |
1 |
北新镇 |
1 |
1 |
海复镇 |
1 |
1 |
惠萍镇 |
1 |
1 |
东海镇 |
1 |
1 |
王鲍镇 |
1 |
1 |
合作镇 |
1 |
1 |
南城区 |
1 |
|
北城区 |
1 |
|
圆陀角 |
1 |
|
启隆镇 |
1 |
|
经济开发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