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68-5/2022-00178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司法局 文号: 启法宣办〔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11-29 发布日期: 2022-11-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 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 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11: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周日)——12月10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以及法治启东建设的新进展新成绩;与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章等重要党内法规等。

四、具体安排

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开展以下11项活动。在此基础上,各区镇、街道和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一)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及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和美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园区

(二)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作用发挥,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国家宪法日当天及前后,认真落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和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司法局

(三)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通过在线授课、线下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推动“法治民企”建设,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总工会、市工商联

(四)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国旗下讲宪法”等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五)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结合“宪法进万家”“法治入家”活动的开展,实施千人万场“双护”活动课堂项目,深入社区、家庭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纪守法、爱党爱国、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珍惜生命,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街道

(六)开展宪法进网络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媒体开展宪法公益宣传,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七)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尤其是其中的党员干部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司法局

(八)开展市青少年“法治公开课”示范课活动。开展宪法“法治公开课”进校园活动,邀请法治教育专家,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具体要求,以生动有趣、丰富多彩的课堂形式,为青少年学生送上“法治营养大餐”,同时邀请市青联法律界别发布“青法同行”法治服务清单,助力青少年在法治护航下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团市委

(九)“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评选活动。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乡村振兴,认真总结“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经验,全市评选出“十佳法律明白人”和“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户”,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推介,引导广大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各区镇、街道

(十)沙地法治文化作品展播。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的导向、引领和支撑作用,大力推动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对收集到的法治文化作品进行评审,推出一批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治文化作品,入选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库并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全市国家机关联动普法宣传。在融媒体开辟宪法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全面扩大“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依托微信、客户端以及公交、地铁移动屏、户外电子显示屏、楼道LED屏等,突出客运枢纽、火车站、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楼宇电梯等人流聚集重点区域,集中展播优秀“宪法公益广告”和“12·4”宣传标语,推动形成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矩阵集中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法宣办、市文广旅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载体,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市法宣办将加强对各区镇各单位“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调度、指导和督促。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宪法宣传周”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声部、立体式宣传格局。

(三)面向基层群众,增强宣传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辐射作用,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各镇、园区、街道及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认真部署,开展工作,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新闻信息图片,“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请于12月12日前报至市法宣办。联系电话:83313651。

邮箱15962732268@qidong.gov.cn,

附件:“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中共启东市委宣传部

启东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启东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让法治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法治江苏建设新局面。

3.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6.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7.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8.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9.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0.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1.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1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1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14.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15.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1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17.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18.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19.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20.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21.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

23.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2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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