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68-5/2019-00095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号: | 启司发〔2019〕5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日期: | 2019-09-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启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定,我局开展对2019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进行备案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本市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于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审查方式:
1.请各单位将未及时在文件出台十五日内提交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于2019年9月25日前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要求,将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本单位法制审核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提交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2.各单位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今年以来的发文簿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书面或传真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对各单位的发文簿进行审查,对可能是规范性文件而未提交备案报告的,将通知相关单位于2019年9月26日前重新报送至司法局1412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袁赛男,联系电话:83310113,传真:83312315。
启东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