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68-5/2020-00114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
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启东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平安、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破解难题,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我市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具体工作如下:
一、排查化解社会矛盾
(一)畅通公众诉求表达渠道
通过12348和12345热线,为市民提供更优良的社会便民服务。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群众等制度,采取定期接访与集中下访、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专题接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方式,主动深入到社会矛盾比较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地方开展接访下访活动,排查隐患,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二)深化应援尽援,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1.推进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名优律师人才库。围绕办理案件、参与值班、开展咨询服务等内容,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名优律师服务活动。根据案件类型和律师专业特长等因素,将点援与指派相结合,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开展法律援助精准化服务。继续加强与工会、妇联、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直接对接相关数据,建立受援人信息共享平台。对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直接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3.深化“法援送春风”巡援服务。组织各级法律援助志愿者和联络员、援助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服务需求调查,量身定制按需提供法律服务。
(三)强化法治思维,着力开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1.宣传贯彻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学习宣传,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推动整改落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着力打造1-2个法治品牌项目。深化平安法治区镇(街道)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3.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法治宣传质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考核细则,抓好普法任务分解,继续执行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指导目录,落实部门联动事项,健全典型案例发布、案件宣讲等“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推动党委宣传和新闻广电部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各类媒体刊发、刊播普法公益广告。
4.增强法治文化发展源动力。加强市级法治宣传中心建设,全市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化建设。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不断丰富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库。继续推进“法润东疆·春风行动”、“沙地普法名嘴东疆行”等品牌活动。推广“家庭普法站”的经验做法,继续推进家庭普法站日常活动的开展。
(四)注重惠民利民,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有机融合、优势互补。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全业务”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重点开展全生命周期产品研发,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2.扎实推进法律顾问、“两公”律师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推行“两公”律师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于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与申报单位联系,并做好指导解释工作。要及时掌握各单位推进落实进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评。
3.优化作风增强公证亲和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公证质量,更好地发挥公证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功能。主动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业务范围、收费标准等内容,让当事人知道怎么办公证。公证人员勤奋踏实,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文明,依法办证,清正廉洁。
(五)强化矛盾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整合。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教育、培训,使人民调解工作由综合调解向专业调解转变、兼职调解向专职调解转变、指定调解向选择调解转变,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成功率全省领先。
2.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力度。建立完善重大矛盾纠纷的快报、月报制度,积极推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纠纷信息的综合研判,密切与法院、检察、公安、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信访、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强化群体性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
二、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一)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
通过组织宣传月、邀请专家宣讲、创作文艺作品、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解读和普法活动。分层分级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培训和业务研讨。
(二)开展社区矫正“矫务长”试点
试点开展社区矫正“矫务长”制度,推行矫务长、矫务员、矫正小组其他成员、网格员的“一长三员”工作机制,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严格分类管控,针对入矫期、矫中期以及解矫期的不同要求,构建差别化、“阶梯式”管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测、动态评估、积分定级、分级处置的动态监管机制。
(三)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完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危险性评估机制,提高调查评估的客观性和采集率;完善市镇两级分层分类分段教育模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成功率;注重损害修复工程的探索实践和社区矫正案例的编写,确保案例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刑释人员衔接,确保重点对象接送率达100%。协调公安机关落实管控职责,确保重点对象管控率达100%。推行重点对象精准帮扶工作档案,工作留影留痕。加强远程视频会见,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绩效评价制度,重点评价重新犯罪率、安置率、就业服务率三项指标。
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特殊人群的排查
定期组织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常态化排查。对社区矫正对象列为严管,加强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和走访频率,加强信息化监控,密切关注行踪和现实表现。每月走访,掌握他们的动向,发现违反犯罪苗头及时报告和制止。
(二)推进国家安全和反邪教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国家安全、反邪教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局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江海龙、郭海健
副组长:姜莉莉、王涌、陆新、陆小勇、蒋建东
成 员:陆信辉、王中华、陈卫红、汤水娣、陈杰、芮海敏、卜跃明、杨青青、陆允如、杨红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陆新同志兼任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姜莉莉同志兼任法治建设办公室主任。
局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科为综合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科室。局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备案审查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为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