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68-5/2023-00061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司法局 文号: 启司发〔2023〕25号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参加优秀普法课件(讲稿)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参加优秀普法课件(讲稿)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08: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万场讲法活动,我局发布了《关于征集优秀普法课件(讲稿)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普法课件(讲稿)。为认真开展优秀普法课件(讲稿)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所、处、中心)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优秀普法课件(讲稿)的创作申报工作。

二是广泛发动,积极参与。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积极组团或动员工作人员参与征集活动,营造浓厚的应征参评氛围。要注重发挥团队合力、普法达人的作用,有重点地创作一批紧贴主题、严谨规范、群众喜爱、惠民利民的优秀普法课件(讲稿)。

三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科室(所、处、中心)要加强对各自团队申报作品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保证申报作品是原创作品且无涉纠纷或法律问题,内容准确、严谨、规范。

附件:1.关于征集优秀普法课件(讲稿)的公告

          2.优秀普法课件(讲稿)申报表

启东市司法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关于征集优秀普法课件(讲稿)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万场讲法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优秀普法课件(讲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启东市司法局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不限各类组织或个人。

四、普法内容及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贯彻落实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法律援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渔业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长江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新时代人民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反诈、环境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人等重点对象保护、农业渔业农村农民、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

五、作品要求

根据上述普法内容及宗旨,制作PPT课件和授课讲稿。

1.PPT课件需制作25张以上幻灯片,授课讲稿不少于5000字。

2.PPT课件设计要求界面布局合理、新颖活泼,色彩搭配协调,视觉效果好,操作简单快捷,易于浏览学习和日常宣讲。

3.作品需主题鲜明、框架清晰、通俗易懂,政治、法律观点正确,突出以案释法导向,贴合实际、表述准确,有利于培养法治思维和提高法治意识。

六、应征要求

投稿单位或个人须一次性将课件(PPT/PPTX)、授课讲稿(word)、优秀普法课件(讲稿)申报表(含word版本和有签名或盖章的报名表图片/pdf文件)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qdsgfk@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启东优秀普法课件(讲稿)征集”,打包文件请写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课件/讲稿标题”,报送前请务必仔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南苑中路261号316办公室,邮编:226200;联系电话:0513-83314141。

七、评审办法

主办方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组织评审,评选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鼓励奖若干名,并分别按每件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的标准给获奖者支付报酬(包括制作费、稿费和版权使用费、税金等各项费用在内,税金由获奖者自理)。

评审小组根据应征作品数量和质量,有权决定相关奖项是否空缺。

九、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因公益目的,对应征作品无偿享有修改、复制、宣传、出版及展览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2.应征作品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应征者对应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若应征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且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评资格、获奖资格。

3.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完全接受参评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

优秀普法课件(讲稿)申报表

课件名称


课件

普法领域


作者

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课件篇幅

张幻灯片

课件普法

实际需要时间

学时

授课讲稿

篇幅

全文 字

课件

简介


作者

个人简历


作者声明

1.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此次活动所有要求,并保证提交作品为原创作品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本人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若提交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法律问题,均由本人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

2.同意主办单位因公益目的,对本人提交作品无偿享有修改、复制、宣传、出版及展览等权利,无需另付稿酬。

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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