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68-5/2018-00010 分类: 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号: 启司发〔2018 〕19号
成文日期: 2018-03-16 发布日期: 2018-03-1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1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经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江海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涌党  组成员、副局长

        陆新党  组成员、副局长

        潘卫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小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陆信辉、施立英、陈卫红、芮海敏、陈杰、汤水娣、沈建新、陆允如、蔡今菁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王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市纪委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事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二)定期听取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提出年度分解意见,报市纪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有计划地组织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五)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向市纪委汇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三)对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督促机关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及时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新闻报道。

(六)主动及时地与服务单位保持联系,征询他们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启东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