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专项检查整治

关于开展电梯轿厢内手机网络信号覆盖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6-26 字体:[ ]

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各相关单位:

我市部分电梯轿厢内手机信号较弱,若电梯发生故障,同时电梯轿厢内五方通话系统或应急报警装置时通讯不畅时,被困人员无法及时与外界进行联系,从而导致人员长时间被困电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电梯故障和事故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对电梯轿厢内手机网络信号覆盖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电梯使用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电梯使用单位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电梯隐患自查自纠,对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五方通话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正常,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日常巡查,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针对部分电梯轿厢内手机信号较弱的情况,电梯使用单位应对所有电梯轿厢内手机网络信号覆盖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主动与通信公司的协调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手段,在确保电梯安全的情况下,实现电梯轿厢内手机网络全覆盖,进一步保障乘客的用梯安全。

二、电梯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维保,在日常维保过程中,应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确认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五方通话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如实体现在维保记录上,同时配合电梯使用单位和通信公司做好电梯轿厢内手机网络信号覆盖工作。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