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10:0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市场监管公信力的稳步提高。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及单位,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此外,在确保基础信息及时公开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职责调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增加相关专题信息栏目,进一步公开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 。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对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权力事项、工作动态、消费提示等方面的121条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内容涵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知识产权、价格收费等领域。此外,我局还通过报纸、微信、电子大屏、宣传窗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在各级媒体刊发(播)稿件107篇,2021年9月恢复“启东市监之声”微信公众号后,共刊发推文109篇,让群众可以从更多渠道了解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及我局的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范,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充分保障群众知晓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力。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2件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其余3件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后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我局发布了《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审查制度等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公开前审查工作,防止泄密、错报和误报事件,并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的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门户网站的主平台作用,认真做好“重大民生信息”、“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规则标准”等专栏的信息公开,及时公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质量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等事项,力求突出工作特色,反映社会热点问题。

(六)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指导解答各分局及科室工作人员业务疑问。此外,还收集历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例,为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7

行政强制

1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1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1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标准把握还需进一步厘清;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充实后备力量,不断优化各类信息公开处理的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