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东工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南通市启东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表。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报告公布在中国启东(网址:www.qido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通市启东工商局(地址:启东市紫薇中路718号;邮编:226200;传真:0513-83210860;电话:0513-83216408)。
一、概述
2009年,南通市启东工商局按照省、市工商局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本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系统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建立起“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抓、职能股室分工配合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而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适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本局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对照省市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南通市启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南通市启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严格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等制度,明确实行“谁履职、谁制作、谁更新”、“初审、审核两级审查”和“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主动公开原则,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进行保密审查的直接责任单位,以及信息初审和审核的直接责任人。从制作、审查、发布、归档四个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方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职责,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股室分别设立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在各自股室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的发布等相关工作。办公室对其工作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督查、推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扎实开展培训宣传工作
本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条例》意识。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信息公开知识学习,普及《条例》知识。同时,突出重点,分类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印发后,又以集中培训的方式,向有关人员详细讲解,以求掌握操作细则和相关制度,营造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推动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本局通过中国启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累计公开信息124条。
2009年通过“局长信箱”接收并登记了73封电子信函,内容涉及业务咨询、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等多方面,我局已全部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流转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本局在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等。2010年,将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改进: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力度,特别是行政权利运行情况等,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工商部门有关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当前工商工作的热点、难点充分结合起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使公众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4.强化监督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机制,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和协调,着重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中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