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违规查处

发改委积极部署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11-25 字体:[ ]

为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16219号)精神,发改委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部署落实了检查方案,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于1121日开始对南通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江紫园)、启东市御河湾置业有限公司(御河湾花园)、启东中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中邦上海城)、江苏中成华地置业有限公司(河滨花园)、启东市松茂置业有限公司(金恒花园三期)、四季房产中介、华宇房产中介、希望房产中介、天地房产中介、大众房产中介等10家单位销售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五)表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六)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八)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顺利进行,价格部门集中力量,进行专项培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