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1期)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10: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盐、调味品等16大类共1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8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67%,不合格样品为2批次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的不合格项目是挥发性盐基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限量值为15mg/100g。带鱼中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卫生状况不达标,造成产品微生物污染和腐败变质;也可能是运输过程中温度、氧气浓度和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加快了产品腐败变质速度。食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反胃、腹泻等症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明细表.pdf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明细表.pdf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