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8期)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9-26 18: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等19大类共40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7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0%。不合格样品共8批次,其中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5批次食用农产品。

方便食品的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储存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酸价超标会导致食物有哈喇味,严重超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食用后会导致肠胃不适。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糕点的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可能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食用农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甲胺磷,这是一种高效有机磷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明细表.pdf


食品抽检合格明细表.pdf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