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0期)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23 10: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工业加工食品、酒类等4大类共18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4.57%。不合格样品共10批次,其中5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酒类。

食用农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分别是腐霉利、灭蝇胺、氧乐果、6-苄基腺嘌呤。根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豆类蔬菜中灭蝇胺残留最大限量值不得超过0.5mg/kg。灭蝇胺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短期内大量接触可引起急性中毒,产生恶心、呕吐、眩晕等健康危害。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根据《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的豆芽。

餐饮食品的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液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酒类的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从而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长期饮用检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明细表.pdf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明细表.pdf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