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5月)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12 20:19 累计次数: 字体:[ ]

5月份,我市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花一丰(吕四餐饮店)

花一丰(吕四餐饮店)使用的餐饮具套装(购进日期: 2021-05-07 ,标称生产企业:启东市伟伟餐具出租服务部),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排查,因花一丰(吕四餐饮店)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花一丰(吕四餐饮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花一丰(吕四餐饮店)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二)启东市客满餐厅

启东市客满餐厅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05-12 ,规格型号:散装),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启东市客满餐厅共购进该批次生姜10kg, 全部用于餐厅自用。经排查,因启东市客满餐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并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来源,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启东市客满餐厅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并责令改正。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