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7大类共21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0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06%,不合格样品为2批次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分别是吡虫啉、啶虫脒和噻虫嗪。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生姜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啶虫脒属于低毒杀虫剂,主要用于蚜虫、飞虱、螨虫的防治,对人、畜有毒。噻虫嗪是一种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豇豆中出现啶虫脒、噻虫嗪超标的可能原因是种植户缺乏合理安排使用农药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任意加大或减少用药量,或者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造成的。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对于日常购买的蔬菜瓜果,要有效去除表面的农药残留,建议用清水冲洗浸泡,减少残留的农药成分。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