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8期)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4:4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6大类共3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73%,不合格样品为5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

食用农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是杀菌和杀寄生虫的化学制剂,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在动物源性食品中使用该药物。噻虫胺、噻虫嗪均是一种杀虫剂,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农业种植者在种植过程中未考虑农药的半衰期,超量施用农药或休药期不足所致。餐饮食品的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大肠菌群数较高,未按要求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以及储运条件未达到标签明示的要求。蔬菜制品的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如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2023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pdf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