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肉制品等31大类共11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79批次,不合格样品为2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09%。
噻虫胺、噻虫嗪属新烟碱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噻虫胺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嗪在土豆(马铃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噻虫胺、噻虫嗪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动物源性食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糕点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煎炸过程用油的不合格项目极性组分是食用油在高温煎炸过程中发生反应,所产生的比正常油脂分子极性大的一些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极性组分(%)≤27。极性组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是因为餐饮加工用油反复使用,使用次数过多所致。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明细表附件1.pdf
2.食品抽检合格明细表附件2.pdf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