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09: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

2024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障节日食品安全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聚餐人数较多、食品消费量巨大,是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高风险时段,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意义重大。各分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拿出更严更实的举措,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细化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以肉制品、糕点、酒类、豆制品、水产加工品、食用植物油等节日热销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购进和使用野生动物、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和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食品加工点和小作坊。

(二)加强食品经营监管。针对节日消费特点,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等为重点地区,以大型饭店、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农家乐、年会及婚庆宴席承办单位等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场所,以年夜饭半成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糕点、食用油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以及凉菜、冷冻海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环节,督促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防食品经营者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以及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禁止经营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加强水产品、畜禽肉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加强反餐饮浪费监督检查,立足职责定位,依法开展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三)加强特殊食品监管。突出节日消费特点,以商超、大卖场、母婴店、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场所,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节日期间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虚假夸大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科学认知水平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氛围

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知相关食品安全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