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对涉企行政检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
行政机关 |
组织机构代码 |
11320681014247290P |
法定代表人 |
黄海荣 |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
启东市牡丹江中路881号 |
举报投诉电话 |
0513-83117200 |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
二、检查事项和依据
详见附件1
三、检查频次上限
详见附件2
四、检查标准
待公布
五、检查计划
详见附件2
六、检查文书
详见附件3
附件:
附件3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docx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