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招募一批义务价格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较强的沟通、议事能力;
3.熟悉并掌握价格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能够运用价格法律法规解决价格问题的能力;
4.有较强的公益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5.对价格监督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责任心强,关心热爱价格监管事业;
6.其他条件。
二、招募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专家学者、律师;
3.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4.新闻媒体记者;
5.居民委员会及社区代表;
6.其他热心价格监管事业的人员。
7.各级市场监管正式在编公务人员不得参与义务价格监督员选聘。
三、招募人数
拟招募义务价格监督员15名。
四、限制条件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的;
(二)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严重失信行为未进行信用修复的;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等负有价格监管职责的在职人员;
(五)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价格监督员职责的。
五、职责内容及方法
(一)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
2.协助价格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
3.了解群众对市场价格的反应,及时监督举报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4.监督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
5.开展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查研究;
6.价格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监督内容
1.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及价格公示情况;
2.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有存在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3.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4.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5.价格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价格监督内容。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至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自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如实填写《启东市义务价格监督员申请登记表》相关内容(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6861195@qq.com 。
七、审核确认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从事的工作、年龄结构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选聘意见,报请局党委审核。审核确认后颁发聘书,聘期两年。聘期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联系人:张军83213519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