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25-8/2017-0007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号: 启市管(2017)67号
成文日期: 2017-07-10 发布日期: 2017-07-10 有效性: 2018-01-05失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城区农贸市场 长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城区农贸市场 长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7-1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科室:

现将《2017年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解决城区各农贸市场创建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常态化落实市场主办方、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高标准抓好各市场的常态管理和督查,全面达到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迎查标准,提升经营者、消费者、市场周边居民对市场经营秩序管理的支持率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增加农贸市场早市管理的密度,由原来的每个市场每周二天的早市管理值班,调整为每个市场每周五天的值班。同时增加早市管理值班人员,从机关抽调人员与分局人员共同配合、参与管理,增强早市管理力度。

二、城区市场长效管理值班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早管时间:630-800。值班人员应着装规范,值班人员职责如下:

(一)、值日班长对值班人员及卫生秩序员考勤并在730前向局创建工作群上传出勤人员工作图片;

(二)、值班人员督促市场管理方对市场内卫生秩序管理;监督管理卫生秩序员对市场周边卫生秩序整治,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现象进行拍照并上传;

(三)、值班人员按创建标准督查并罗列亮证(照)、食品安全制度执行及市场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上传创建工作群;

(四)、局创建指挥部专人负责接收上传信息加以整理,汇总问题清单分派至相关分局,分局即时落实整改并上传整改信息和图片至工作群,由指挥部整理归档。

三、值班人员要熟知市场创建标准,并按标准开展监督管理职责。市场创建标准:

(一)、市场内门店、摊位地(墙、柱)面、经营设施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痰迹、无积水、蚊蝇密度低。水产及活禽宰杀区域及时冲洗地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垃圾房清扫及时,垃圾筒及垃圾房周边保持整洁。

(二)、市场内门店(市场对外开门营业的门店)、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超门面售货、占道经营情况 ;市场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乱堆放杂物、乱停车辆等情况;消防通道通畅。

(三)、亮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亮照经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制度执行落实到位;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无强买强卖;熟食门店(摊位)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从业人员着装规范。

四、指挥监督卫生秩序员对市场周边进行卫生秩序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市场周边地面随时保持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五、市创建办下发的问题清单仍由相应分局监管责任区域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及时回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城区分局、科室要高度重视,确保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问题迅速整改。市创建办对下发的问题清单实行效能监察,各分局应及时督促市场管理方立即整改并及时上传整改情况和图片资料。原则上当天的问题当天整改完成,当天反馈,确保市局在创建效能督察中不失分。

(三)及时报送信息。值班人员及时向局创建指挥部报送农贸市场管理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关于印发2017年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