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25-8/2018-00041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文号: | 启市管〔2018〕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日期: | 2018-03-26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切实加强营业执照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关于切实加强营业执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营业执照管理工作,针对目前我市居民小区、拆迁路段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查处;
二、涉及居民小区、拆迁路段的营业执照办理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的通知》[启政办发(2015)62号]文件精神执行。
加强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基本职责,也是尽职履职加强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加强营业执照管理工作是今年我局确定的重要的基础监管工作之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经营必须领照、领照必须亮照、持照必须年报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营业执照的规范管理。
附件:[启政办发(2015)62号]文件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