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25-8/2018-00018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文号: | 启市管〔2018〕13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26 | 发布日期: | 2018-01-26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监督管理的通知》(苏食药监药通[2017]258号)(附件1)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辖区内零售药店(除启东民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启东市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外)执业药师注册核查工作。各分局进行网上执业药师注册核查,具体核查办法见附件2,确保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已注册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网上核查的执业单位、有效时间等信息一致。
二、加强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和履职情况的核查工作。各分局要将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和履职情况贯穿于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行政执行等各类监督管理中,做到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和履职情况留有现场检查记录,发现药师不在岗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药品管理法》查处。各零售药店应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件悬挂于店堂显著位置。
三、请各分局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上报药械科(见附件3)。
附件:1、《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监督管理的通知》(苏食药监药通[2017]258号)
2、网上进行执业药师注册情况核查操作方法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