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25-8/2023-00228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发布日期: | 2023-05-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 |
关于印发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苏市监规〔2021〕6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试行)的通知》(通市监规〔2022〕1 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pdf
附件3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pdf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