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25-8/2020-0004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启市监〔2020〕10号
成文日期: 2020-02-19 发布日期: 2020-02-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条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15:3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检测中心: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条措施》已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启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发展变化,切实帮助广大市场主体共渡难关、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服务模式

1.建立“不见面”服务模式。各类行政许可、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可通过网络、邮件和电话等非接触性方式进行沟通。

2.推行“不收费”服务模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全市的医院、正在生产中的医药用品生产企业、正常营业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的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检验检测费用全部免除。同时,免费为企业出具信用查询报告,免费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服务。

二、强化职能服务

3.落实价格行为监管。加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价格监管,依法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查处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捆绑收费和附加不合理收费等行为。

4.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核心利益。

5.落实融资服务支持。引导企业采取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融资,提供高效便捷登记服务,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复工资金难题。

6.落实全程帮办服务。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提前介入、主动跟办,为企业提供计量器具检测、标准制订、质量认证等事项全程帮办服务。

三、深化政策支持

7.强化信用支持。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经督促及时纠正,免予行政处罚。疫情期间,对涉及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的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由专人负责与企业“一对一”对接,提供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对因住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提交住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并作出信用承诺后,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暂不进行现场核查。

8.强化时限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而不能正常进行再认证审核(监督审核)或企业检查所持有认证证书的,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或认证证书暂停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因疫情导致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逾期未检定的,开展延期检定。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2月1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截止日延长至我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

9.强化激励支持。按照《启东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兑现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申报国家、省相关计划项目。组织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在推荐各级质量奖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成效突出的企业。

10.强化复工支持。全力服务于企业复产复工,第一时间为企业安排特种设备和食堂食品安全现场评估,指导企业利用单位集中供餐、网络订餐等多种方式解决复工用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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