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14: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9年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政府部门为目标,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社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人社系统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负责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及答复工作。达到信息公开“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

(二)规范制度建设。一是人社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公示公告等重点领域信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为确保公民知情权,在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基础上,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尤其在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人民最关心的领域,更注重加大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公开信息文件,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二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中梳理人社局职能范围内各项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便于群众了解办事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三是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信息及时公开。构建多层次的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以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核心,综合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行政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采用定向报送和广泛发布相结合的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4条,工作机构职能10条、领导分工1条、政策文件5条、公示公告49条(涵盖仲裁裁决书18条、提前退休公示17条、招标及采购公告公示8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8条、资金信息8条、部门预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6条、发布民意征集2条;微信公众号上传人社办事指南48条;政务服务网运行行政审批事项7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30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针对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制定办事流程,并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019年度本单位未制发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1

1

行政强制

本单位无行政强制职能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185648.8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来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由于业务工作的复杂性,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尚有不足之处。二是由于具体信息上报人员不固定,导致部分信息收集上报不够及时,信息时效性不强。

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力求切实有效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以更好地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局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