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启东市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社保补贴公示(第一批)
根据《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文件,对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第一批符合企业共2家,涉及2人,补贴6个月企业部分社保费用共6963.68元。
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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