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15-1/2019-00013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09 发布日期: 2019-05-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9年启东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2019年启东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来源: 启东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5-10 14:44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启东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具备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4、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启东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14楼启东市总工会1410室。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体检及考察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设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线的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总工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中共启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启东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68205008

纪检监督: 0513-68218026

招聘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