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服务指南
来源: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09: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公开事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公开内容:

1.对象范围: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2.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启东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启人社发〔2021〕62号)

3.申请材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主体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学历学位证明、在校生在读证明、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4.办理流程:本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园区)或社区(村)人社经办服务机构提出;也可通过“南通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基层人社经办服务机构受理、公示并审核→市人社部门认定;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基层受理审核、公示并审核→市人社部门认定

5.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6.咨询电话:83320263

责任部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