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启东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第三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5〕2号)文件,对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第三批符合企业共24家,涉及48人,补贴6个月企业部分社保费用共289149.38元。
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3-83311813。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