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报名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14: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单位、工伤职工:

经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安排,启东市人社局将于3月下旬组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骨科专场,符合鉴定条件的工伤职工,请于3月3日至3月14日工作时间到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B区25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应南通鉴定中心统一要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统一采用新表格。下次鉴定时不再接收旧表格,请各申请人下载使用新版申请表,或前往申请窗口领取。

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

一、参加鉴定的条件

出院(或仅门诊治疗)满6个月后伤情稳定,且经工伤认定的骨科伤害职工。

二、提交鉴定申请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贴职工照片并签字、盖章);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全套病历资料复印件。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7日

南通市职工工伤初次(复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