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2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清算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