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15-1/2021-00156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启人社发〔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1-08-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启东市人社执法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启东市人社执法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8-13 11: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启东市监察委员会、启东市司法局《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启司发〔2021〕23号)精神,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加强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实施全市人社执法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事项的清单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览表》,制订《启东市人社执法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一年,现予印发并执行。对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企业,将建立“不予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企业档案记录,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详见附件:

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1项)

2.《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试行)》(4项)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2.pdf

关于印发《启东市人社执法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