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15-1/2022-00239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启人社发〔2022〕45号
成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启东市“东疆工匠”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启东市“东疆工匠”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24 1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高技能人才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引进培育激励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启人社规〔2022〕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一届“东疆工匠”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市参保的各类企业单位中具有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或技师职业资格,并担任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职工,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内获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

(二)近3年内获南通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及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三)职业技能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3年来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科研中做出杰出贡献;

(四)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二、评选程序

(一)推荐或自荐的候选人填写《启东市“东疆工匠”申报表》,并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市“东疆工匠”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市“东疆工匠”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评选条件的确认为有效候选人。

(三)召开市“东疆工匠”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正式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数确定拟奖励人选,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获奖对象。

(四)获奖对象名单须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为最终入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东疆工匠”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培训科)。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炼,重在实绩)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推荐单位盖章)。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电脑打印(Word格式、A4纸),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报电子文档一份。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

四、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评选奖励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骗取表彰奖励的,取消所获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崔沈兵

联系电话:83311937

附件:

1.《启东市“东疆工匠”申报表》

2.启东市“东疆工匠”推荐人选公示参考样式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启人社发〔2022〕45号(关于开展东疆工匠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