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化工拓展区消防车辆二期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来源: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吕四港化工拓展区消防车辆二期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调研,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标的清单:

采购内容:大流量灭火系统1套(含泵浦消防车1辆、水带敷设消防车1辆、泡沫消防车1辆)、20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70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明细如下表: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远程供水系统消防车

泵浦消防车

1

水带敷设消防车

1

泡沫消防车

1

2

20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

1

3

70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

1

二、技术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技术参数)。

标注“★”的为实质性指标,必须满足,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为关键技术指标。

三、商务要求:

1、交付时间:国产底盘的车辆: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底盘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之日前3个月。进口底盘车辆: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底盘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之日前5个月。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整车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6年(含人工及零部件)。

(2)随车器材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3年。

(3)上装部分免人工费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年。其中,前6年(整车质保期内)维修免收人工及零部件费;后6年仅免收人工费,更换零部件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并在2天内完成修复或更换。若不能排除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品,保证设备能正常运作。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中标供应商保证向甲方供应全寿命周期的主要耗损件、易损件及更换总成且价格合理。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特种设备的,投标价应包含相关安全技术检测、取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并取得特检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证,并确保能正常运行。

2、由中标人提供上牌服务,须确保本次采购的车辆能在相关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上牌所有费用(含车辆购置税及新车保险(强制险及商业险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座))均由中标人承担。

3、车辆交付时必须提供所投车型的工信部公告和整车检测报告。

五、约定事项:

1、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6月3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送达或邮寄的地址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江大道99号),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96128826。

2、报价费用说明:报价为全包价,包含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格、包装、辅助材料、备品备件、运杂费(运抵现场)、改装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上牌所有费用【含车辆购置税、新车上牌检测费、牌照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其中商业险须包含: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万元/座)等】、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等费用。报价必须满足相关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报价单(详见附件二)。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二:市场询价表.pdf

附件一:技术参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