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经济开发区钱塘佳苑、富南小区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括钱塘佳苑需配建6座垃圾分类房,富南小区需配建3座垃圾分类房,垃圾分类房相关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附件。现场情况为垃圾分类房地基完成,水、电接入点完成,污水排口完成。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5500元(其中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500元/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垃圾分类房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垃圾房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运杂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运行维护费、专用工具费、售后服务、现场交货等的其他一切费用,同时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樊铭浩
联系电话:0513-69961341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 系 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83721688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投标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垃圾分类房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7)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8)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9月6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216会议室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接收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83721688。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资源。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2、售后服务: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免费质保期为1年。在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免费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换,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5、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6、其他要求:
(1)垃圾分类房数量及面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样式由采购人确定,生产前必须与采购人确认。
(2)投标供应商务必自行勘察现场,垃圾分类房地基完成,水、电接入点完成,污水排口已完成,其他一切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3)本项目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之中,且不能影响交付及使用时间。
(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与物业、业主沟通,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拟签订合同版本详见附件。
2、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总报价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合同价的30%,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95%,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