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 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0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启东市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法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采购项目内容: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

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年(共2台)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1、我院办公楼2台KONE电梯(型号规格:KONE N Minispace,层/站/门:15/15/15、14/14/14)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

2、供应商按照《南通市电梯安全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规定的内容及《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液压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GB21240)等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3、本项目日常维护保养方式为半包形式,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200元以内的,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因电梯管理、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配件损坏不含在内)。

4、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工作。如供应商在第一期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采购人可在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分别续签后两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不再重新采购公示。第一期服务: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4年3月16日止(14层)、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15层)。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年支付。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办公楼KONE电梯于2020年由南通蓝天电梯有限公司中标安装,在质保期内该公司按照电梯维修、现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并且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与原有的相一致,南通蓝天电梯有限公司为KONE电梯在启东的特约经销商。鉴于以上原因,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分别采购两台电梯的维保服务项目。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通蓝天电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采购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人、采购人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启东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南苑中路418号

联系人:姚嘉钰

联系电话:0513—68951178

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