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绿化修剪工具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经济开发区绿化修剪工具维修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启东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经济开发区绿化修剪工具维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预算金额:10万元

二、最高限价(费率):100%。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法经营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备品备件、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维修费、税金、拆除设备、修复、调试、清理垃圾、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人。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人联系。

采 购 人:启东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铭臣

联系电话:0513-69961334

3、报价文件构成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都必须提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录的书面声明。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二);

(5)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三);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四)。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纸质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09:30- 10:00前 送至启东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206室(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500号)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10:00

四、商务部分要求:

(一)服务内容:对启东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安置房物业、开发区环卫项目所需的割草机维修、绿篱机维修、宽带绿篱机、粉碎机、打药机、耗材等进行长期维护保养、更换零部件。

(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同意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行服务期内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四)服务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的维修工具的需求,及时进行检修;对于损坏的配件及时报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维修;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需采购的耗材,及时供应到位。

(五)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一般故障供应商必须在2小时内负责修复,重大故障必须在8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内解决,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未及时修复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每次罚500元扣款。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支票、本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一)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标资格。

(五)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标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总价及单价需均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八、付款方式:项目维修完成后,每月按实际维修数量结算费用。乙方凭增值税发票(需符合甲方财务规定)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在收到付款资料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不及时提交所有付款资料或者提交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启东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启东经济开发区绿化修剪工具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