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二次)
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就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中秋食品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净含量) |
数量(组) |
计划采购数量(份)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合价最高限价(元) |
推荐品牌 |
1 |
大米 |
≥10Kg/袋 |
2袋/组 |
1175 |
96 |
120000 |
香满园、福临门、十月稻田 |
2 |
葵花籽油 |
≥5.2L/桶 |
2桶/组 |
139 |
173750 |
金龙鱼、多力、福临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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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级生抽 |
≥1.8L/瓶 |
2瓶/组 |
36 |
45000 |
六月鲜、海天、李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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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大写)叁拾壹万捌仟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 : 31842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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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报价包含货物全程搬运、税金、运输及询价文件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3.项目中的推荐品牌,只是推荐所采购产品的档次。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9月18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2025年6月1日后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报价文件中报价品牌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上述行为产生的费用由该供应商支付。 3.上表中每份包括:2袋大米、2桶葵花籽油、2瓶特级生抽、 |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肆佰贰拾伍元整(¥:318425.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响应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如货物运输、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税金、检测(包括送检的每样4份的相应货物费用)、售后服务、咨询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计入单价内(单价固定不变);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采购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参数等要求,供应商如有疑问,应按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等不再作任何修改,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等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方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建设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联系人:高冲
联系电话:0513-83253082
代理单位: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7层
联系人:李晓艳
联系电话:0513-83658189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7)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六),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8)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七)。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按照附件八格式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项目询价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询价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QQ群参加询价活动。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25年09月23日08:45-09:00)内法人或委派授权委托人进入本项目QQ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去,视为默认本项目开标结果。QQ群名称:中秋食品采购,QQ群号:891579752。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5年0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或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7层招标代理部),逾时则不予受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询价文件的工本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放入报价文件密封袋中),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7层评标室)。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报价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7、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包括所提供的附件要求)要求的合格产品。所有物品生产日期必须是2025年6月1日以后生产的。中标人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采购方有权拒收。
(2)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同时列入采购人不良信用库。
(3)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额外提供4袋大米、4桶葵花籽油、4瓶特级生抽,其规格、质量与供货产品一致,并随货送达。货物送达指定现场后,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所供货物总数中每样货物随机抽取样品(货物数量同上)进行检测,样品费用综合考虑在成交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若首次检测发现任一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要求,该不合格食品不予退还乙方,由采购人或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置,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货物检测费用及该不合格食品的采购费,并在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供货。二次供货的食品仍需接受市监局检测,若检测结果仍不合格,视为乙方严重违约,成交供应商承担该货物和检测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对于已交付且经检测合格的其他食品,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及验收合格数量结算。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2)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接到采购单位电话通知后,将在3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处理。如需更换货物,必须在8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全新货物。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出现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换货或退货。
(4)其它未知及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形出现时,成交供应商仍将以保障服务为前提条件,与采购单位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5)成交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其它更好的售后服务条款应单独列明。
3、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必须于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备货。
4、分发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安排的送货时间)将采购的货物派车送至相应地点。
5、其它约定事项: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3)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6、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转账、汇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一次性返还;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费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列入采购人不良信用库。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采购人不良信用库。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
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
2、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性付清实际采购数量的款项。
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