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采【2023】6号
一、询价时间
询价开始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
询价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15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万元,最高限价为1.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方式:询价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询价采购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满足公告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
4、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注意事项:
(1)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包括项目实施、税金、安装等与实施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报价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如需查看样品或对询价公告有疑问、异议的,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13-68183460。
2、报价文件的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报价单必须按提供的报价单格式填写(附件),报价单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 10 月 20日上午9:00-9:15密封送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新华书店东侧原财政大厦),联系电话:0513-68183460。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价文件即视同报名有效。
四、合同签订与见证
1.采购方将在报价结束后当日公布成交供应商名单。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因采购方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中止。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与采购方订立合同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成交供应商两年内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的报名资格。
五、验收
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六、询价费用
1、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七、特别提醒:
1、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需求。采购人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进行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果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项目中的建议(参照)材质和规格尺寸,只是建议(参照)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参照)材质和规格尺寸,也可以选择建议(参照)材质和规格尺寸以外的材质和规格尺寸,但所选产品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参照)材质和规格尺寸。当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所选产品档次低于建议(参照)材质和规格尺寸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项目中安装明细所列内容均为初步量算尺寸,具体以实际尺寸为准。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勘察,各供应商如需勘察,请自行联系前往,联系电话0513-68183460。
八、本询价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女士0513-68183460。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