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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稳定就业岗位 加大援企力度

来源 : 启东日报 发布时间 : 2019-10-14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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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我市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

稳岗返还对象分为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两种。企业稳岗返还是指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是指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不得同时享受。

企业稳岗返还的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补贴标准为按6个月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黄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