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是全国低保专项治理开展的第二年,上半年省民政厅依托省级大数据核对平台对我市开展低保对象全量信息核对工作。经核查,全市核销低保776户1158人。
根据规定,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镇(园区、街道)提出低保书面申请。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具有动态性和临时性。我市通过建立社会救助信息比对系统、入户调查等方式对低保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低保资金发放的公平性和准确性。经核查,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规定的救助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样,原先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为特殊变故可经申请、审核、审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据悉,今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截至7月底,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709.67万元。
(陈天灵 施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