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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实行电子通行证管理制度

本市居民进出居住地须接受查验和指挥

来源 : 启东日报 发布时间 : 2020-02-21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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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自2月21日零时起,全市全面实行电子通行证管理制度。

据了解,电子通行证是市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居民进出其主要居住地的通行证件,该证件由启东市公安局发布供启东市居民在线办理,居民进出居住地必须按规定出示存储在手机上的电子通行证,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没有智能手机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持原有纸质通行证通行,并在规定期限内逐步过渡到使用电子通行证纸质版。

推广使用电子通行证,既是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精准统计流动人口的现实需要,也是适应小区有序管理要求、防止疫情输入的有效举措。市民可通过关注“启东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填写上传本人真实的身份及照片信息,经自动验证后生成电子通行证。一张身份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申请一张电子通行证。

电子通行证根据本人填报的主要居住地生成,办证人必须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填报虚假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或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行证仅限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

(季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