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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推行“四个一”工作法

将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查办推向纵深

来源 : 启东日报 发布时间 : 2019-06-18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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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全市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查办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下好“一盘棋”。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统筹部署。市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先后4次专题研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并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个审查调查室作为专项办专门负责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在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上再明确。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上级文件精神,并就如何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作配合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将扫黑除恶列为重要工作内容。

全面起底排摸,严格深挖彻查,布好“一张网”。对近年来所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开展起底排查,分类梳理汇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0件。积极与市公安局进行对接,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抽调4名纪检监察员对2018年以来市公安局已移送起诉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案卷进行阅卷,梳理深挖涉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建立起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把我市已打掉的“一黑三恶”案件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重点任务,通过调阅卷宗101卷、组织招谈相关涉案人员43人,其中公职人员30人、提审相关人员41人,对涉黑涉恶案件受害人进行回访83人次,集中力量逐一筛查,确保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零放过”。

明确移送标准,落实双向移送,定准“一个调”。为进一步提高双向移送质效,统一双向移送相关标准和流程,市纪委监委多次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沟通协商,经协商后明确对于公安机关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侦办的九大类134件涉恶案件,按照两高两部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定义标准进行移送。同时进一步明确移送流程,扫黑办在移送线索前需对线索加强甄别,经甄别为一般问题线索或信访件的直接移送纪委监委案管室、信访室,经甄别为涉黑涉恶线索的移送纪委监委专项办,专项办进行分析研判和会商后及时妥善处置问题线索。

规范有序处置,压实工作责任,杜绝“一阵风”。积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工作审核评估把关机制,对上级交办、本级排查到的问题线索由专项办扎口,经主要领导签批后交相关科室核查,并由相关业务科室组成审核会商组,对核查组的核查结果集体会商。同时精准把握政策标准,依据有关党纪法规,对涉黑涉恶与腐败案件及问题线索,根据案情需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在具体适用政策法规时根据被调查人的违纪违法情节、所引发的后果、态度和认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针对已查处的案件,向所在单位发送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内部监管,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阵风”。

(赵件华 周婷婷 蔡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