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的思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力促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南通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优质公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效,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强化公开督导检查,督促各区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及时公开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二)主动公开情况。全面推进“五公开”,调整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文件278个,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2件,政策解读81件,切实提高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和执行力。同时,牵头各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重大会议信息、财政、人事、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公开、公告公示等栏目内容的更新,确保所有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受理、承办、答复和归档办理工作,加强对各区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日常指导,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市本级共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67件,同比增长97%,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搬迁、征地安置等方面,均依法按时办结,全年无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南通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市重点领域及各区镇、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均已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围绕城乡规划建设、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四个试点领域,会同责任单位研究梳理全流程全节点政务信息,按序时节点要求不断推进试点领域“快递式”公开。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严把信息审核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对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完善,网站新增50个子栏目,新增“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专栏,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充分、有效的发布,满足群众获取政策咨询、民生服务等信息的需求。积极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启东指尖政务”微信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各类通知公告、政策宣讲解读,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23篇,努力把更多更好的信息资源送到公众手边。着力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加大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力度,将全市政务新媒体数量进一步压缩至13个。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权重,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法,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检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并督促存在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互动不回应等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5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2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1

0

0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65

2

0

0

0

0

6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1年度,市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央、省、南通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置有待加强。市政府办公室专职从事政务公开的人数较少,各区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也多为兼职,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业务熟练度还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量大、业务能力要求高,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拓展。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个别单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回应公众关切不够及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平衡、政策解读方式不丰富的现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质量还需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市政府办公室将压实责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奋力突破,确保持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各区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对条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努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时效性和严谨性。三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督导检查。坚持“周检查、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测评机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